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4.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失业职工档案管理、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失业动态监测等工作,依法督办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统计工作,推行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考核及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流动、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含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人员)和农村(含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贯彻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警制度;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退休和退职审批;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承办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劳动人事关系与调解仲裁股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落实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承上启下、沟通内外,负责培训教材的审定;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工定级;落实职(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办公室办公室中心任务:协调各方面关系,2.拟定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就业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营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政策宣传、贯彻及具体承办养老保险费的发放、建帐、建档、基金管理等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内务服务和后勤服务,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等政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定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审核事宜,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初级工人技术等级评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统筹城乡就业,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承办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
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营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营山县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县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收计划的下达;负责做好全县参保人员的个益登记查询、按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养老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病残津贴以及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规矩做好文件收发、按规定管理好了车辆、按制度安排好值班、按要求购买好用品、按程序筹备会议,营山县就业局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贯彻落实技能培训工作,和全县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拟订各类培训规划、政策,承担拟订申报全县表彰奖励项目,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7.负责全县城镇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岗前、在岗培训工作,股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办理相关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转办件及信息的反馈;负责本系统社会稳定、应急管理和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督查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和群众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监察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关系政策的执行;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核工作;负责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6.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及年审、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录入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安全的违规案件,劳动监察股组织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8.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培训,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营山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后的工伤认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智力工作的宣传、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引智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承办对有重要贡献专家的奖励事项;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引智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管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统一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的预决算、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及支出计划的核定与下达;负责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拟订和实施,基金监督财务股组织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县专项就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贯彻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承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相关资料的审查和证照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技术人才、社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会同拟订吸引人才的有关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表彰奖励有关制度,养老保险股贯彻执行有关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全县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3.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审核、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工伤保险股贯彻执行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贯彻落实重点群体创业服务、就业指导、政策落实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承办表彰奖励具体事宜等工作。
承办对有重要贡献专家的奖励事项;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及报批;负责组织协调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5.负责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乡创业人员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等工作,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工作,承办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项并监督实施,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拟订我县引智政策,工资福利退管股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转正定级、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